益母草刘汉斌《人民日报》
(年09月16日第20版)
北风刮了一夜,掠过屋脊上的瓦花,吹出细细长长的哨音。我睡不踏实,一个梦被截成了几个片段,每个片段都接在一起。依稀中觉得这个梦像是益母草盛开的花,被一根细细长长的褐色的秆子穿起来,秆子分成几节,每一节都打着一把淡紫色的伞。我在梦境里顺着褐色的秆子一节一节地往上爬,猛然惊醒,已是清晨,仿佛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我的乳名。拉开窗帘,窗外看不到人,只有田埂上的益母草在风中左顾右盼。我想应是它们在呼唤去年落进土里没了音信的种子,却把我从清晨的睡梦中唤醒了。
盛花期的益母草是九层塔,每一层都开着花,色泽艳丽,花下叶片细而长,平展地伸开,叶面向阳,叶背朝地,托着盛开的花。花穗是一座悬空的塔,塔上的花儿都向阳怒放着,昨夜的北风,把一地的花儿全都赶进了秋天。
田埂上还有其他野草,每一种野草都有名字,母亲带着我上山劳作时,一一给我指认过。母亲指着开花的益母草对我说,它叫“笼床秆子”。我好奇它的名称,是开花时,一层一层的花序形似蒸馒头的笼床吗?还是它暗褐色的茎秆色泽,近于笼床上那些略显陈旧的笼齿?
而“益母草”则是药书上的名称。我一直觉得给益母草取名者,一定是一个深谙其药理作用的人。益母草是历代医家用来治疗妇科病的药草,“益母”包含着人们对它的敬重。
我记住益母草,却不单单是因为它的名称或者药理作用。烙饼、馒头的制作过程中要用到食用碱,过去生活条件不太好,凡是能在山野里找到的东西,就不愿花钱购买。母亲把益母草的茎秆砍来,晾干后点燃,火的边缘不断有油一样的液体浸出,在火中滋滋作响,浓烈的碱味弥散开来。火熄灭之后,留下的灰烬就是草木灰。我们用草木灰代替食用碱,兑水化开,等不溶于水的灰渣沉淀后,再撇去漂浮在上面的浮尘,用棉布过滤一遍,变得清澈,就用这草木灰水调节面粉的酸碱度。
益母草生在田埂上只是野草,千熬万煮之后才是药。在村庄只有一个赤脚医生的年代,母亲们的“月子病”或者妇科疾病,都离不开益母草。那时候,益母草无论生长在哪里,都会被人像收割庄稼那样收割回去,精心晾晒,悉心保管,随时准备分给有需要的人。益母草在乡里乡亲的交替借用中,传下许多佳话。
秋日山野水汽氤氲时,益母草汗涔涔地立在人间,好像对着你微笑,你也禁不住对着它们微笑。相视一笑间,秋风清浅,益母草也随秋风捎来了阵阵花香。
行走中的食物散记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邵丽
年09月19日08:50
祖母大字也不识一个,母亲生她时大出血,生出来只来得及看了她一眼。她母亲在弥留之际说,这个孩子是求佛得来的,她一生须得吃斋饭。我的祖母活了八十多岁,一辈子没吃过任何动物及其衍生物。祖母嫁给我祖父后一连生了我父亲五兄弟姊妹,仿佛皆与她无关。她只和佛说话,几乎不与人聊天。我后来写我祖母的故事,说这些都是她亲口讲给我的。我父母亲都瞪大了眼睛,他们笃定地认为我在睁眼发癔症。“真是你奶奶说的?你奶奶……你是做梦吧?”
的确是我奶奶说的。我奶奶说的最有哲理的一句话就是:“土地真是好东西,一块地里就能长出酸甜苦辣的吃食儿。”她一辈子吃到最好的食物就是用麻油炕个葱花油饼,过节的时候用素油炸一筐油条和馃子。她也喜吃扁食,用韭菜和铁锅里煸过的豆腐碎加几片新鲜藿香叶子做馅,吃起来别有风味儿。平日里,吃到树上新摘的苹果和桃李之类的果子,她总是喜形于色,满足之情从心里渗出来。她多么感恩啊,这一切都是土地给予的!我祖母的一生,真的是如诗中写的那样,她只关心食物和水,她不关心远方。打我记事起,祖母便和我们一起生活。我与她在一个床上睡,直到她与世长辞。我们像一对最亲密的伙伴,常常在漫长的夜晚窃窃私语。我什么都说与她,天上的星月地上的河流,我所看到的花鸟鱼虫,每天经历的新鲜事。祖母笑眯眯地听由我说话儿,然后她也会给我讲很多故事。她小时候的事情,她姥姥家的杏树有多年了,比水桶还粗,每年结的果子可以够几十个孩子吃。果园里的柿子树有十几棵,柿子放熟了和在面粉里,炸出的柿子糕又香又甜。还有红薯泥,用红糖和香油炒,吃一口心都化了。祖母还教会了我很多技能,用白萝卜丝拌面糊糊,在锅里煎出焦黄的萝卜饼。西葫芦切碎做饺子馅,只须放一点点盐就鲜得让人流口水。
祖母用泡发的黄豆在小磨上磨成豆糁,和青菜一起熬,做成懒豆腐,一直到今天都是我的绝技。当然,我自小就是个吃货,我更喜爱荤菜,鸡鱼肉蛋比吃豆腐更让我欢喜。我有时候企图诱惑她,反复跟她讲肉有多香多好吃。她极少有地正色道,我老了要是糊涂了,你可千万别给我吃不该吃的东西!我知道,一向性情平顺的祖母心里的某些东西不能撼动,吃绝对是讲原则的。
我半生都是个热爱食物的人,只是年轻时吃不出食物本身那种家常的好,稀罕外面新奇的东西,有一阵子喜吃海鲜,又有一阵子迷恋牛排、培根、羊角面包。甚至素菜也觉得南方的鸡毛菜、芥蓝、莴苣更洋气些。吃来吃去,终有一天吃明白了,北方人完全离不开萝卜白菜。那些新奇的菜品只能是点缀,而不可能是日常。更不消说主食了,河南、陕西、山西的老乡们离开面食真的活不下去。
前几日去了一趟山西晋中,回来增重两公斤。山西的食物,最能体味到土地的本真。酒足菜饱之际,各种餐后的面点才一一端上来。巴掌大的金黄的葱油饼吃一个不够,吃两个才觉得过瘾。一蒸笼艺术品一样的莜面栲栳栳,臊子一荤一素,另备下一小碗酱油、一小碗醋、一小碗辣椒,一碟子水萝卜丝或黄瓜丝。这般诱人的食物,不吃上一笼如何对得起人家和自己!荞面做的平遥碗托是用特殊的碗碟蒸制而成,用蒜泥、醋、芝麻、大料水、辣椒末、香油做成调料,将切成条的碗托浸泡在汁水里,观之晶莹剔透,粉白淡青,质地精细、柔软。衔之入口,光滑,细嫩,清香袭人。据说当年慈禧太后与十一国宣战后,逃难途经平遥,品尝过这种食物后方才安下神来。
至今我回想起那滋味,顿时馋涎欲滴。
在祁县我吃到了他们自产的熏肉。肥瘦相间,切片,用干红辣椒炒到焦香。那是一种独特的味道,只有在西藏吃过的藏香猪腊肉可以与之媲美。其实,吃遍千山万水,诸如广东的粤菜,四川的川菜,湖南的湘菜,只是觉得好,却很难记住哪一道哪一品。倒是一些偶尔遇见的民间食物,入口不忘。我曾和文友在泉州走几条街巷,寻找侯阿婆的肉粽。求而不得的失望,意外撞见的惊喜,那种滋味是要记一辈子的。记得泉州还有一种叫面线糊的小吃,面线用鸡肉、蟹茸、大骨等熬出来的汤水煮成糊,吃时另配浇头。那次我们几个吃货逮到了一家好店,店里荤的素的大约有五六样浇头,一个浇头8块钱。有海鲜的,有肥肠的,样样听起来都很诱人。我们见异思迁地选择了半天,最后逼迫买单的肖克凡一碗面加三种浇头,结果基本上把店家的武功给废了,糊糊咸得不能入口。
美食是让我们化入当地文化的最好媒介,一个地方饮食的优劣,一般与此地的文明程度相适应。晋中富庶,单从那些大院的奢华就足以证明。住在那院子里的饮食男女,吃该是头等大事。山西人的面食似乎是他们的日常,除了栲栳栳和蒸碗托,还有猫耳朵、刀削面、刀拨面、剔尖儿、剪刀面、饸饹面……说是有上千种做法不知道是不是吹牛,反正我这个吃面食长大的河南妹子是彻底吃服了。老辈人说得对,好吃还是家常饭,米面是人类最应该敬畏的东西。我写文章常说自己是没有故乡的人,但也常常发觉自己有不可抑制的乡愁。我的乡愁就在母亲的案板上,一碗手擀面,一盘猪肉白菜馅饺子,一笼热气腾腾的手揉花卷儿,一大锅色香味俱佳的杂烩菜。对于游子,没有比一顿妈妈的美食更能安顿身心,更能抚慰灵魂了。
朋友家的儿子念高中时情窦初开,屡屡追求女生不得,每一次都痛不欲生,写过数次遗书。我很是替闺蜜急眼,做妈妈的却不以为然,稳当当地给小子做顿好饭,吃饱了蒙头睡一大觉。再醒来,女朋友早就忘到爪哇国去了。这孩子如今30岁了,吃遍了半个世界。妈妈急得百爪挠心,问及为什么不谈恋爱不结婚,他说爱情太浪费时间了,分了合了徒生痛楚,有交女朋友的时间还不如找地儿吃顿美食。尽管我知道他是贫嘴,但经历过情感的千山万水,男女之间的最实际的爱,无非是搭伙吃饭。忙累一天,家里有个人等你,有热乎乎的一桌子饭菜,不是最极致的幸福吗?
到晋中除了吃面,平遥的牛肉和著名的“八碗八碟”还是要吃一吃的。八碗八碟是平遥一席传统宴席佳肴,用料讲究,口味绝佳。早在清代,商贾望族就设此宴招待贵宾。慈禧那年在此食用了知县用八碗八碟端上来的佳肴,还没入口就泪流满面。那种绵密悠长的滋味,含有多少家国情怀啊?故国八千里,只在此碗中!
我仔细地询问了八碗八碟的制作工艺,但他们秘而不宣。只说技法多样,烧、熬、炸、烹、酿、炖、闷、煮、蒸缺一不可。当然,食材是做好食物的基础,但制作者在食材中倾注的爱心和对食物的敬意,才是做成佳肴的根本。我喜好做饭,一汤一菜总是自己倾心倾力。如果做食物的人都不带感情,吃食物的人怎么会吃出味道?
对于古人而言,食物像世事一样,质朴而平常。平遥古城的小馆子处处都有非常朴素且讨喜的店名和广告,“三种面”“要吃好肉往里走”“这是可以喝茶的地方”。招牌上的字好像走了很多年很多路才走到这里,雅稚、古拙,又透着精明的殷勤,颇勾连人的想象。怎么个好法呢?一定去里面尝尝那好味道。
晋中有多少个院子待考,晋中灵石县的人说,无论看了多少个院子,若是看了灵石的王家大院,别的大院统统可以不看了。王家大院的确气势恢宏,不过,看大院已经不是重点,王家大院最能引起我
年09月17日07:19
上海的马路纵横交错,总共多条,每年还会新辟出来一些路。每到年初,我会摊开新的上海地图,下棋一样看上半天。
每一次,最早映入眼帘的是那些熟悉的马路。我有点路盲,找到它们,犹如找到坐标,这才能厘请陌生的新马路有多远、处在什么方位、如何能到达。
其实,我从不主动探访那些陌生的路,只是怀有一些好奇而已。说来惭愧,在上海居住超出60年,我熟悉的马路极有限。也许躲在书斋里,深陷写作的时间过多;也许我的居住、办公几乎集中在内环里,和母亲、兄弟的距离,按现在的说法,都是“一碗汤”的距离。个别亲友住得远,我每年邀请他们来这边聚餐一次,或改视频联系了。
熟悉的路,特别是有讲头,往深里看有缘的路有几处。想想每个人的人生也就一条路,生活中能有几条可恋的路,不觉得贫瘠。
饱含深情的路未必和个人成长、情感轨迹、生命记忆相交织。爱上一条路,有时像爱上一个人,起源于某种相遇、相投,有时只是冥冥之中的偶然。
新华路,我从没在那儿居住过,但喜欢去。次数多了,那里的每一寸墙、每一朵花我几乎都认得。
年5月的一个中午,我第一次去新华路。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这里曾是“国宾道”,重要的外国宾客来往虹桥机场,车子从这里经过。当时我匆匆而去,不为马路风情、外国弄堂的建筑风格,直奔新华路邮局。当时的我是初出茅庐的文学新人,星星点点发表了一些作品,于是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陆续寄来样书和稿费,需要本人去邮局领取。
从未去过的陌生马路,我心存好奇,从定西路左拐进入新华路,前行几十步,内心涌出一阵疑惑,太熟稔了,有前世今生一般的亲切感。
我找到一个常规的解释,这一截马路不宽,不是车流呼啸的干道,很少直通通对开的十字路口,马路带有微微的弯势,颇为好看,这气质和我从小居住的南昌路相像,于是好感呼之欲出。
但是新华路朝气,清丽,不拘于老派;沉稳,不停留在古朴。那里鲜有提鸟笼的、在弄堂口孵太阳的闲人,或什么摩登青年。沿街的洋房把明媚的花园敞开来,单纯清丽的初夏扑入我的怀中,耳朵清新了,仿佛能听得花朵和树叶沙沙地对话,偶然一抬头,园里一棵高瘦的杉树煞是清俊。
也有篱笆,篱笆缝隙中探出一支可爱的小花。洁白花瓣,橘黄色的花蕊,嫩绿色的花茎上一抹星星似的亮光,花朵的形状如一个小风车,妩媚中带一点调皮和任性。迎着微风,仿佛能飒飒地飞转起来,它仿佛在对我微笑,让我回到童年南昌路老宅内绿意盎然的小花园,内心浮动久违的安谧。多好啊,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找回失去的童年心境。我略带痴迷地在微笑灿烂的风车茉莉附近兜兜转转,听民族乐团隐隐的琴声,欣赏法国梧桐合抱而起的“梧桐隧道”、一些有浮雕的漂亮老别墅、欧式的半圆形阳台。
也在那一年底,我结识了我家先生,他是我中学好友的大学同窗,婆家恰巧住在新华路老别墅群的后面。婚后,我俩周末去看婆婆,晚餐后回自己的小家,会特意绕过老别墅区,在新华路上走一段夜路。那里夜间灯光朦胧,无比静谧,仿佛一座小镇。
又过了几年,我们特地把家也安置在新华路附近。我喜欢清晨天光闪烁的新华路,在葱郁的梧桐树冠覆盖下,它像一条秀丽的河,有光泽,有荡漾感。在那样的早晨散步,我会有脑子放空的状态,将路人按不一样的走姿和步态,想成鱼类、虾类,和我一起在晨光中自在地游走。缓缓而过的小车,被想成轻舟,颠簸着,逐渐流逝。偶尔路过的轧得马路发颤的货车,成了伸着脖子的大鳖,笨拙,气昂昂的。
我把新华路看成“自己的地方”,有事没事来走走、停停,沉浸在静谧的心境中。我笔下的很多作品,灵感都是在放空的散步中形成的。
新华路上坐落着百余套异国建筑风格的别墅、洋房、高级花园住宅,聚集地被称为“外国弄堂”。外国弄堂离路边不远,恰好听不见外面的车声,像有意隔绝尘嚣。别墅群里有英国乡村式花园住宅,白色的粉墙露出黑色的木框架,古典大方。有带有法式风情风格的建筑,布局上轴线的对称,廊柱、雕花、线条制作工艺精细考究,屋顶上有精致的老虎窗,贵气典雅。也有气势恢宏的中式建筑以及意大利式、荷兰式的老建筑。有一幢双层圆形,形似奶油蛋糕的“蛋糕房子”,拥有蓝色的屋顶,曾是西班牙公使馆。很多老洋房有庭院,偶然穿过,只见绿色连绵,植物茂密,老洋房只成了绿树中的美丽点缀。
新华路号上海影城,也是我心心念念的地方,在那里度过了很多美妙的时光。尤其每年电影节期间,我换上宽松的服装,带着大号瓶装水,赶场子似的看很多场电影。有时夜场电影落幕后,顶着一头的星光回家。
秋天的新华路有落叶景观。飘落的金色树叶满地,非常有味道。记得有一次我和女儿萦袅一路谈笑,在新华路上沙沙、沙沙地踩着落叶,忽然,我们默不作声了,被秋天的壮丽和伤感深深触及。若干年后,我写《小香咕全传》,里面有一条名叫“沙沙”的小路,孤独的香咕常会去和“沙沙”倾诉心事,每次小路轻柔地回复她:沙沙,沙沙。
新华路不宽阔,不显赫,不张扬,全长不过2公里多一点,始建于年,将近百年。最初因这一带有个小寺庙,慢慢地聚集人气,成了一条路。曾叫作安和寺路,年改名为新华路。这条路今天的魅力绽放,来自人文和景观,更来自历经近百年的岁月酿就独有的格调和积淀。
上海越来越大,车流滚滚,不喧哗、有风采、静美的马路如今已不太多。上海有64条“永不拓宽”的景观路,南京东路、淮海中路、武康路、新华路都在列,原则上说,50年、年后,这些马路仍会保留基本的风貌。
但保持一条马路原有的风骨和风情太难,它们在被岁月销蚀。就在前不久,多少年静静开在新华路上的老牌面包房马可孛罗悄悄关门了。新华路上的每一寸墙、每一朵花也被改变,我熟悉的篱笆也找不到了,但每年5月,我还会小心寻找曾对我微笑的风车茉莉,期盼那枝风车茉莉躲在隐秘的花丛中。可惜,始终没找到。多少年了,一枝也没有寻到。
也许我曾经邂逅的一株白色风车茉莉只是内心偶然闪过的幻影?有这幻影,不奇怪,人总想在时间长河的洗涤中,做回真正的自己。
格尔木的守望
来源:解放*报
周庆荣
年09月17日06:43
沙漠胡杨
在格尔木,死去的胡杨是沙漠上的烈士。没有倒下的身躯,诉说着它们没有完成的愿望。
惊疑不定的白云,携着雨水投奔到山峰上的雪,天空,死命地蓝。
蓝出怀念与纯粹,不染风尘。
活着的生命,来看烈士的有:藏羚羊、骆驼和雄鹰。它们的祖先见过炽热的阳光照亮胡杨青春的脸庞。
平安无事的格尔木。
往事不追,只祭奠。
我踩过人间三千里起伏,站在死去的胡杨身旁。我说它是真正的烈士,在荒凉的原野,在高寒的气候中,它努力生长的事迹,就是今天我们人世间最需要的鼓舞。
我的身份可能是这样的两种:
一位将*找到了士兵的骨殖;
烈士终于等来了他后继有人的人。
认真地活,勇敢地死。然后,自己是自己的碑!
在沙漠,对烈士的忽视甚至遗忘,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
察尔汗盐湖
这才是汗水应该占据的地形。
昆仑山崛起的脊梁意味着赞美。当所有的汗水被集中在这个盐湖,劳动者的精神被高原下午五点钟的阳光照亮。
上一分钟,一捧湖水仿佛挥汗如雨。下一分钟,坚硬的盐粒总结了劳动者创造出的成果。
盐的味道不同于香水。日常的朴素坐在舞台的下方,它观看时尚香气四溢的表演。
而酸是感伤的,甜是大众化的理想,苦为人所警惕。辣,则是盐永远学不会的霸气。珍惜各种情况下流出的泪水,它是人间最含蓄的热爱。
“我是察尔汗,是各种味道最后的检验者。”
八月末,土地即将进入收获季。
漫不经心或者神情肃穆,我来到察尔汗盐湖。我把手伸进湖水。
一阵风过,我的手掌盐粒密布。
握成拳头,俨如腌制后可以过冬的劳动者的力量。
察尔汗盐湖,你收集了汗水全部的词汇。泪水也咸,但只有劳动的味道才能真正结晶,并且永恒!
可可西里的守护人
不允许枪口的硝烟表达收获猎物时的喜悦。
让枪口对准偷猎者自己。
残阳的眼神也是藏羚羊的眼神。大漠恰巧无风,一朵惊恐的云迟滞成可可西里天空的污染。
藏羚羊的犄角早已放弃斗争的坚硬,柔软的唇吻只献给可可西里匍匐的草。
虎狼之心环伺左右。
守护人确实没有找来玫瑰。他采摘小兰花、小红花和野莓,安详的下午时光证明了人、羚羊与可可西里的和谐。
后来,他死于一次对冲突的制止。
高原的夕阳哭红了眼睛。
雕像塑起英雄的图腾,英雄是一位普通的善良人。
经常有将要老死的羚羊,把身体趴成最后的祭祀。
好人终于能够在死后光荣。
从晋北到沪上——夏日饭食
来源:文汇报
王瑢
年09月16日07:05
幼时记忆中,数伏天,奶奶独自在灶间忙活,脖子上搭条毛巾,纳下头叨咕一声:“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夏天的饭食不宜大荤大油,清淡一夏,秋后再进补。
饺子既饭且菜,吃饱来碗饺子汤,原汤化原食。吃喝都有。头伏饺子,我以为芹菜猪肉馅的为好——此时吃韭菜已经过季,恰逢新蒜上市——晋北人家吃饺子,蘸蒜泥醋汁,防暑杀菌。
二伏天吃过水面。记得刚从平房搬入楼房,水龙头里边的自来水放老半天才能有凉意缓缓流出。想吃过水凉面,奶奶先将家里的大盆小盆洗衣服盆,通通接了,放老半天的水简直是种浪费。不吃也罢。
三伏天吃烙饼摊鸡蛋。其实烙饼是极家常的食物,然而烙饼摊鸡蛋的烫面饼需烙得十分软乎,鸡蛋亦要摊得极薄,卷在饼里吃。苦夏没食欲,来碗小米粥,就一口芥辣丝,生津开胃。
上海苦夏濡闷潮湿,出门桑拿浴,在家水煮鱼。只要不开空调,身上永远黏乎乎的。北方数伏天大热,亦离不了冲凉,然而这样的酷热天气,在晋北地区,其实并没有多少天。整个夏天也就个把月。即便如此,小暑大暑,立秋处暑,晋北人家吃面时都要过凉水,以黄瓜丝跟芝麻酱拌了吃。有点像上海人喜欢的酱油拌面。
晚饭口味清淡。上海人喜欢喝白粥,晋北人常喝小米粥。清粥就小菜。北京六必居或者河北保定的酱菜都很好,一小篓一小篓的那种,味道醇厚。我奶奶喜欢吃高邮咸鸭蛋,蛋壳以颜色发青为佳。在桌角磕它一磕,把空头敲开,筷子头扎下去,吱——红油冒出来了。偶尔敲开是个双黄蛋,她滋溜抿一口竹叶青,笑吟吟道:“好事成双哩。”
在晋北地区,入伏天有人家吃小米捞饭。这种饭,亦可以先用凉水过它一过再吃。白米饭可以过凉水吃吗?似乎从未曾听说。小米捞饭做酸汤饭,三伏天吃,据说可祛湿除暑。这饭好不好吃?见仁见智。因其酸味极冲,故而常佐以重辣咸菜丝下饭,似乎吃饭也自带一丝悍然之风。
夏天的饭食,不可不提荷叶粥。取整张的荷叶洗净,粥即将熬好之时铺于粥面上。开盖煮。待荷叶开始变色,将其揭开,粥呈微微的绿色,十分养眼。荷叶粥多以大米熬制,小米想必也不是不可。吃荷叶粥佐以天津冬菜,一碗未尽,已经在想第二碗。佐以一小碟油爆虾皮,味道殊绝。
与荷叶粥齐头并进者当属瓠子汤。瓠子的颜色很好看,嫩净鲜焕。以知堂老人的手法跟着做就好。酱油不必多,只取其鲜,点到即止。但瓠子切片需入油略炸一下,去腥,且增香。入锅不可煮太烂,这是夏天的味道。
瓠子有别种吃法,是与一球球的面筋猛火快炒。瓠子改刀切小块,三两分钟便得。这道菜配白粥吃,利口爽目。
我奶奶习惯把瓠子叫做瓠瓜,嫩时多用来烧汤,或切丝加面粉做瓠丝饼,软烂可口。老了的瓠瓜掏空,用来做舀水的器物,十分趁手。太上老君装仙丹,江湖郎中卖药,瓠瓜是标配。在晋北乡下,有的人家生女孩生太多了,于是给那小女孩的腰间挂两只嫩瓠瓜,寓意“招子”——因其形态大小,酷似小男孩的关键部位,具象且通俗易懂。
曾看见有人喝粥,来不来把那红彤彤的酸辣泡菜一股脑兑入粥里,就着碗沿,唏哩呼噜一碗落肚。味道想必不恶?
火锅无处不有。在中国,即使是高寒地区想吃一顿火锅,绝非难事。火锅之所以大受热拥,首先因其可以一直吃下去,始终是热气腾腾。不必像吃别的什么菜,吃到半场凉了,得让人拿回去再加热。这对于喝酒之人,尤其扫兴。
中国人吃饭归吃饭,喝酒归喝酒。一口饭,一口菜,没汤亦无妨,往菜汤里兑点开水就算一道汤。幼时跟奶奶住在乡下,桌上永远摆着个热水瓶,吃完饭把菜汤冲半碗,就点老咸菜,这顿饭就结束了。
北方高寒,有个火锅摆在那里,一边吃,一边伸手取暖,或者点锅旱烟抽亦无不可。然而四川的火锅怎么说?四川人在数伏天里吃火锅,大汗淋漓,照样顿顿不落。
天热,火锅更热,热热叠加,吃顿饭捎带着洗一把桑拿。我奶奶家早前有一只砂火锅,山西阳泉专出这种砂火锅,十分著名。奶奶家的砂火锅总被左邻右舍借去,用来用去,吃涮羊肉想让火更旺,常在上边加一个下粗上细的铁皮筒。砂火锅的味道要比铜火锅好,但易碎,终于用破了。阳泉的砂火锅现如今不知还做不做?
我家早前有一只黄铜火锅,难得拿来一用。年关下,父亲书房里的腊梅正开,闻着梅花的香气,他站在书案前习毛笔字——“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我望着给搁在厨橱最上边的那个铜火锅,觉得它真是寂寞。
晋北地区的铜火锅,个头都硕大,除了吃涮羊肉,要在过年时阖家坐一处吃一顿“什锦火锅”。全国各地好像都有这样的习俗?家家户户,火锅端上桌,团团圆圆,红红火火。
冬吃羊肉赛人参,春夏秋食亦强身。大夏天吃火锅,涮羊肉必不可少。以热制热,排汗排毒。我吃涮羊肉很简单,小料从来都是韭菜花加油辣子加红油腐乳,撩一点虾油。这三样,味道都冲,但吃起来过瘾。我不喜欢麻酱蘸料,无论荤素,在里面蘸一下,乌糟糟卖相难看。
吃什锦火锅,不要小料亦可,只是火锅里的内容相对的丰富。物资极大丰沛的年代,无须等到过年才能专门置备。想吃什么都现成。超市里能够买到的,一股脑放进锅子里煮着去,不必忍受灶台的炙烤,便可开怀畅嚼。
有人来做客,如果是好喝酒的,最好来一个什锦火锅。锅子里照例是萝卜丸子、烧肉、土豆宽粉、冻豆腐,既然是“什锦”,那就有什么大可通通都搁里头。一层一层又一层,时令蔬菜垫底,豆角葫芦萝卜,黑木耳黄花菜金针菇,伏天里地道的酸菜不能少,更离不开的是大白菜,层层码好。最后兑一碗清汤进去,别管了,任它咕嘟咕嘟煮着去。
苦夏时吃什锦火锅,越煮越入味。根本不必再上别的什么菜。单就一个什锦火锅,随意弄几样小菜。暮色四合时分,窗外下起雨来了,雨声潺潺,像坐在溪边吃喝。烟火人家的幸福,不过如此。
瓦屋纸窗之下,三二知己,推杯换盏,不能喝酒的来杯清泉绿茶,得半日之闲,简直可抵十年尘梦。
沈从文先生论文章之好坏,常以“家常不家常”为标准。鄙人以为,有朋自远方来,留客或不留客,自家吃饭,也要“家常”才好。热腾腾来一个木炭火锅,电火锅功力不足,给人的感觉完全异样,温吞吞半死不活似的。无论过不过年,但凡吃火锅,我以为一定得是炭火的。滚热的什锦火锅,从上边一层一层,由荤到素,慢慢地吃将下去。喜欢吃什么,尽可多来点。
我的太原朋友来沪,请他吃火锅。吃到最后把年糕片放里头煮。他没见过,稀罕之余,觉得有种殷实的美好。年糕寓意“一年更比一年好”,连主食都一并省了。
我偶尔在想,每逢苦夏,食肆若能把白粥跟洗澡跟泡菜一并提供——想想都觉得祛暑。
沪上秋临
来源:光明日报
沈轶伦
年09月16日07:00
那个父亲模样的人,低头对小孩子说,你听,什么声音?
那个两三岁模样的小孩子闻言,果然就停下脚步,仔仔细细听。
轰隆隆一阵巨响,小孩子倒是不显得害怕。每几分钟底下地铁开过,地铁站里都被这轰鸣充斥,人也被轻微震动,但久而久之大家习以为常。等这声音平静下来,便传来进出站台的人流交杂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也平静下来,站厅的什么角落里,有节奏而清亮的声音持续传出来。唧唧唧唧——
不是机房的声音,不是广播里站务通知的声音,也不是站台里工作的机器人滚动巡逻的声音。那些声音孩子大约都熟悉。他辨认着陌生的“唧唧”,小孩子不明所以,拉动父亲的手,示意不知道。那个父亲模样的人,就笑着说,有一只蟋蟀跑到地铁站里来了。蟋蟀啊,知道吗?小孩摇头。
因为看到这对父子停下脚步,所以我也放慢脚步出站,在那一个短短的瞬间,侧耳倾听到蟋蟀的鸣叫。这是夜晚将近九点的光景,满载一天的地铁,现在刚过晚高峰,站厅里也安静下来。因此我们在一座城市最最没有自然景致的地方,听到了传出纯属于自然的奏鸣曲。
无数的人写过上海,写过这里繁华的商业、移民的奋斗、写过地面上人类建造起的漂亮的建筑、传统的和现代的桥、写过街巷的转角、写过一砖一瓦屋檐下的历史和水泥森林见证过的人事变化。但却很少有人写过上海的动物,这座城市除了有人居住,还切切实实有其他物种共存。
飞禽走兽、草木生灵,也一样生活在这片区域内。他们感知城市里时光流逝的方式和我们不一样,对城市的空间分布的认知或许也不一样。它们在大城市生活,和在乡间田头生活的亲戚有何异同,它们也会面临适应都市生活的种种难题吗?它们会因为在上海扎根下来,而略感骄矜,同时也略带迷茫吗?
在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里,久居城市的猫和老鼠,已谙熟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则,也熟悉人类的生活方式,它们早已能在车水马龙的世界里,熟练穿梭并为自己谋得餐食、住所,甚至暖气和安抚。直到它们在地铁站台里听到一阵异响,和此刻的我一样,它们听到了不应该属于地铁站的蟋蟀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乡村小溪边的树桩里。几个来草地上野餐的人,在溪边敞开餐盒,柴斯特垂涎欲滴,跳入餐盒想大快朵颐,不料来野餐的人却正好收拾餐盒,走去坐车又转车,直到纽约最热闹的曼哈顿区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才找到机会跃出餐盒,落到了在地铁站里开报摊的小男孩玛利欧手里。
一个乡下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骤然进城,又落到了全世界最热闹的公共交通枢纽——这个被称为“世界的十字路口”的地方。楼顶上是纽约时报、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百老汇的交汇地点,眼前的五光十色和人来人往,真是叫柴斯特无所适从。好在地铁站里的老居民——猫和老鼠,成为柴斯特熟悉城市生活的朋友。当然,连这新朋友的组合也叫柴斯特诧异,毕竟在乡下,猫和老鼠应该是势不两立才对。
报摊男孩玛利欧对柴斯特的宠爱,也使蟋蟀迅速解决了在城市会遇到的最大难题——住房问题。它住进了报摊,有一只火柴盒作为卧室,但半夜醒来,或许是初来乍到新环境的应激反应,或许仅仅是因为饥饿,它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下,啃掉了玛利欧一家辛苦积攒的存款——钞票是纸,而纸的味道多么像家乡的草叶。
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柴斯特在猫和老鼠的鼓励下,决定用自己唯一的擅长——奏乐,来弥补玛利欧一家。它在时报广场开了一个演奏会——它扇动翅膀,演奏了莫扎特,演奏了意大利歌剧,演奏了它在报摊收音机里听到的大家爱听的美国歌曲。它的音乐会吸引了地铁站里人们的驻足,吸引了媒体的
年09月15日06:43
在北大荒我所在生产队的菜地里,品种不少,但没有芹菜。我不知道其中原委。芹菜并不比别的蔬菜难种的呀。当时,正忙着战天斗地,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有时候,在食堂里帮厨,偶尔会到菜地里收菜,感兴趣的是眼前那一架架的黄瓜、西红柿,摘下来,就可以生吃,从来没有想过芹菜,一次也没有。尽管在北京,芹菜是家常菜,家里也常包芹菜馅的饺子。但很多的遗忘,都变成是理所当然。
来到北大荒第二年的开春,我被暂时借调到农场场部写文艺节目,吃住在那里,才知道场部和生产队的区别。我们生产队里所有的房子,都是拉禾辫房子,那是用草和泥,拧成粗粗辫子状,盖起的草房子。场部的房子全部都是新盖不久的红砖房。我住在这里的红砖房,写歌颂草房子的节目。
一日三餐,在场部的机关食堂。食堂在这一排红砖房最边上的一大间房子里。第一天,买好饭票,去那里买午饭。售饭处,是一个不大的窗口,窗口旁边挂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几个菜名,其中第一个是肉炒芹菜。我买了这个菜,来北大荒快一年,第一次吃芹菜。那芹菜炒得实在是太好吃了,五十一年过去了,那味道,只要一想起来,便还在嘴里萦绕,而且,芹菜那种独特的香味,带有点儿草药的味儿,带有点儿脆生生的感觉,还能格外清晰地记得。说是唇齿留香,一点儿都不夸张。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怪,当时在北大荒,也有好多美味或者奇奇怪怪的菜品,比如飞龙,比如熊掌,比如狍子肉,比如血肠,比如酸菜炖粉条……我也吃过,但都没有这种感觉。其实,吃的这一盘肉炒芹菜,用不了多高深的厨艺,只不过芹菜中加了几片肥瘦相间的肉片和蒜片,而且,那切芹菜的刀工实在太粗糙,长短不一,是乱刀下的作品。不过,它是小炒,豆油很新,很香;芹菜是新摘的,很嫩,很绿;猪也是新宰杀的,肉很香,很嫩。
现在想起,莫非新鲜就是这盘芹菜真正好吃的原因吗?还是因为我那时已经一夏天连带着一秋一冬和半个春天,都没有吃过芹菜的缘故呢?或者说,因为是在场部的机关食堂里的小炒?有了和生产队明显的差别所产生的心理上自以为是的错觉?芹菜就一定比在生产队里常吃的黄瓜、西红柿、茄子、豆角要高一级?
在北大荒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盘肉炒芹菜,在我的脑海里都挥之不去。它的样子,它的味道,总会扑面而来,活色生香,清晰又真切,就像一位故人那么须眉毕现地站在你的面前,甚至扑进你的怀中。一直到六年之后,我离开北大荒,总还时不时地想起这盘肉炒芹菜,仿佛它是梦魇,是魔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象征物。我也曾经反复琢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始终弄不清。
离开北大荒之后,我曾三次重返北大荒,无论是菜地里(而且有了暖棚),还是餐桌上,北大荒已经今非昔比,那么多品种繁多的蔬菜,那么多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让我目不暇接。其中,也有芹菜和用芹菜做成的菜肴。不过,那种肉炒芹菜,显得太家常,一般不会上得了餐桌,而是将芹菜的丝完全去掉,把芹菜剥得光光的,像个清水出芙蓉的美人,然后切成长短整齐划一的条状,整整齐齐地码在精致的碟子里,在上面放上几个同样剥得光光的虾仁,再点缀上一颗红樱桃。真的很好看,和北京的冷盘中的芹菜一样好看,而且高级,只是吃不出当年的芹菜味儿来了。
我曾经请教几位老北大荒人,这究竟是为什么?他们当中好多人都说我怀旧中美化了芹菜,是青春的一种固执的留恋。他们说的有点儿道理,但不能完全说服我,北大荒的蔬菜多了,为什么我独独钟情芹菜呢?它总有顽固存在我记忆中的道理。
有一个人告诉我,当年我在农场场部吃的芹菜,是水芹菜。场部离七星河很近,河边的湿地适合种这种水芹菜,我们的生产队是平原上的旱地,种不了这种水芹菜。这么说,是水芹菜格外好吃,才让我难忘了?这样说也有点儿道理,菜如人一样,各有各的性情和性格,菜的味道,就是菜的性情和性格。人对物的选择,和人对人的选择是一样的,也是要选择那种自己喜欢的性情和性格的菜。
不过,我还是没有闹明白,为什么这盘肉炒芹菜如此让我难忘,而且如此神奇地一想起它,就能看到它的样子,闻到它的香味?一切都已经远去,彻底地远去……人生中,大自然里,都充满着秘密,冥冥中,无法解释和理解,却无形中映照彼此,刻印下生命的相互痕迹。无论怎么说,水芹菜,是我青春岁月里一帧迷离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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