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按照执行工作“夏季专项行动”安排,南开法院组织40余名干警兵分两路,直奔6起被执行人住处开展执行行动。
记者随行动采访时获悉,被执行人曹某系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被告,因市场房价上涨而拒不履行合同。经法院判决,要求曹某与原告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中介费和差价费共计37万余元,但曹某到期未履行。申请人刘某于年11月提出执行申请。法院通过采取“四查”措施(查银行、查车辆、查房产、查债权),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近期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昨日上午9时25分,执行干警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找到小区物业,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寻找被执行人行踪,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本小区另外楼栋租住。一行人迅速赶赴被执行人曹某住处,但经干警敲门,房门始终未开。承办法官将执行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离开。
10时35分,执行法官转战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徐某住处。徐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贾某借款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徐某未能归还,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徐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万元。徐某到期未能给付。年4月,贾某到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徐某到法院,但徐某就是不露面。承办法官按照送达地址查找徐某下落,但无结果。昨日上午,执行干警在现场依然未能找到徐某。承办法官按照规定,在物业公司和邻居的见证下,现场留置送达了传票。
11时15分,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奔赴另案被执行人周某住处。原来,被执行人周某向申请人郑某借款50万元,到期未能返还被起诉。法院判决周某返还郑某本金及利息共计55万元。年,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传唤周某,周某本人不到法院,均是让家属到法院与申请人沟通,双方在其间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周某并未履行。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周某时,已经查无下落。昨日上午,根据线索,执行干警在现场并未找到周某,物业公司提供了周某家属电话。经过联系,周某家属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并承诺尽快筹钱偿还。
虽然执行之路难上加难,但是南开法院还是不负群众期望。年12月底申请人秦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李某给付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借款及利息共计39万余元。承办法官前后十余次联系,通过采取“四查”措施,发现李某名下除了一套40平方米的公租房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反复强调自身困难,只能每月偿还元,申请人不同意,并要求法院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昨日13时许,在法官宣讲完司法拘留决定后,李某被送往天津市拘留所。此案执结。
据了解,下一步南开法院将按照市高院的“夏季专项行动”执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院执行案件实际,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情况,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今晚报新媒体记者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