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院披露:复星集团行贿
财联社11日讯,今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王宗南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宗南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 凤凰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每月赢现金大奖5大高手巨资实盘PK 跟高手炒牛股【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凤凰财经”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财经频道(010-60676000)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