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承办的“东丽杯”全国群众文学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六届,在推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并荣获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升的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提升“东丽杯”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将于今年举办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
01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02
参评要求
作品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两个部分。单篇散文应为年7月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散文集为年7月以后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套书丛书不得参评。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只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新人新作奖评选。
03
报送要求
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报名。我市和各省市区的作者报名参评,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天津市群艺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一篇作品或一部散文集。生活或工作在外地的我市作者需采取个人报名方式。
2.集体报名。我市各区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外省市区、新疆建设兵团文化馆(群艺馆)每单位选送作品单篇数量不超过30篇,散文集不超过15本,推荐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请作者填写“个人报名表”附在作品前,每单位还需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发送至邮箱dongli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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