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年1月11日至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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