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腕儿,果然不虚。
一张望顾客谅解书,让人不敢相信。我卖我的沙县,你卖你的拉面——什么时候,天津都出现局部禁酒令?“隔壁拉面不让卖酒”,涉嫌反恐法。
反恐法第八十一条第四点,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嘘,小小声报告一下,恶势力的扩势,与管理中的不敢不愿不会管甚至纵容分不开。
此类因素,甚至是根本原因。
必须注意,此等匪夷所思,不是只有今天才发生,背后是经过了长时间的积累,又与这些年“天津现象”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03年初,团团伙伙借口亵教围攻今晚报。
09年,天津天穆村发生闹事与袭警事件。
14年,天津红桥区建立清真通道。
16年,在清真立法被紧急叫停之后,天津民宗,联署《清真通则》,首开“山头势力”绕过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机构,自行推出条例的先例。
17年,天津首创发明“清真菜市场”,中央三令五申反“清真泛化”,红桥区顶风违反中央政策。
17年五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五批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其中天津红桥区——
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红桥区西关街西马路清真南大寺附近,有露天宰杀牛羊的商户,产生血迹和粪便的污染,持续了几年时间。18年,天津武清区,没手续的回民公墓,不让机动车和行人通过,造成居民回家都困难。经过努力“争取”——才只允许行人通过。
神啊,清真无处不在。
模样儿,都透着魔幻与不可言喻。就是超级强大,在天津,比郭德纲还大腕。这下出现了——“隔壁拉面不准卖酒”,是一点都不奇怪。
据网络爆料,天津警察第一时间去了解沙县小吃是不是请水军造谣。再通过事件过程,原来从店铺装修始,拉面馆就备受阻扰。
报警多次都没结果。
全国扫黑除恶。天津亮剑,领导挂帅出征,深入部署强力推进,一边在呼吁市民举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另外一边,面对涉嫌反恐法事件,报警多次都被置之不理,又要到形成舆情,社会惊动,才有了卖猪肉的权利。
为何如此,基层的警察同样心知肚明。
深层次里,有体制内既得利益者变本加厉。
同样有关民宗指导思想与山头主义。团结教育工作,演变成清真工作与以宗教维护和谐。这种清真思想与操作,连阿拉伯友人都不可理解。
相形之下,不仅天津与西安,甚至连红色延安,都出现“关于解决接待穆斯林来延人员用餐困难的建议”——以要求建造大型清真饭店。
作为既得利益者,起码还要做一个有利和谐的既得利益者。这类民宗代表,该领衔反思!
久废不可速成,积弊不可顿除。
近些年恶势力猖獗,打着民族与宗教的幌子,不仅挟持社会,更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团团伙伙往往从细微处开始渗透,借用宗教与民俗名义,把恶势力行径与风俗习惯伪装混杂一起。
打着口号,破坏中华事业。
重塑中华尊严,必须严打开路。
中央与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高度指出,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又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邢台扫黑除恶,先后打掉宁夏籍敲诈工地建筑队团伙,桥西拉面帮恶势力。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邢台做法。
同样,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绝不姑息。天津警方近日,就对“清真恶势力”展开行动,人被抓获归案!
据长安网报道,一伙人凭着少数民族身份,以无法满足“饮食习惯”为由,对施工单位,作案余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94名。
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人心向背!
只有坚决对“恶势力”出重拳,彻底把“两面人”挖干净,以法治夯实执政之基,“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才能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这张由顾客拍摄的“谅解书”,很有历史价值感,意义非同一般,瞬间定格了“天津现象”——“隔壁拉面不让卖酒”,又由此成为了社会焦点。
所承载的魔幻价值,超越了信息本身的价值。
香火晨西见赞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