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全生产问责制出台 隐瞒真相者“乌纱”不保
一个细节的疏忽,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今天,从全市安全生产会上获悉,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责任制,昆明市正式出台《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问责办法》,其中规定对 玩忽职守 有关干部的问责,轻则诫勉谈话,重则责令辞职。《办法》中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的问责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有5种情形出现,就要被上 紧箍咒 ,这5种情形包括:出现未按规定要求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调研的;未按规定要求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未与每个副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督促落实的;未落实安全监管所必需的人员、装备、经费的;对反映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及时解决的。而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督办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而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未依法关停,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干扰、阻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或者 一岗双责 问责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内法规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要被重挨 板子 ,从重问责。(昆明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