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调价信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年11月19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元调整为元,下调9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元调整为元,下调90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93元,下调0.07元;92号汽油7.47元,95号汽油7.89元,均下调0.08元;0号柴油7.13元,下调0.08元。
据卓创资讯统计,此次下调落实后,年内我国成品油零售限价共历经22次调价窗口,其中14次上调,4次下调,4次搁浅。汽、柴油价格分别累计上调元/吨、元/吨,折合升价92号汽油累计上涨1.5元/升,0号柴油累计上涨1.56元/升。与年初相比较,消费者加满一箱50升的92号汽油需多花75元。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12月3日开启。(津云新闻记者吴宏天津日报记者陈璠今晚报记者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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