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晚报
“李白、薛涛咋成了茶楼、餐馆的名字?有些不妥。”据《成都商报》报道,有成都市民在街头看到打着“薛涛茶楼”“薛涛鱼鲜馆”“李白滇臊子米线”等招牌的店铺后反映,认为把历史名人的名字用于餐饮店名,太过随意。
近年来,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成商标,比如李白、王羲之、汉高祖、王阳明、周瑜、曹操等都是商标抢注的“香饽饽”。历史文化名人自带流量,将历史文化名人注册成商标,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于提高地域品牌、产品知名度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而且从法律角度来看,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八种情形中,不包括将历史人物或经典人物的姓名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用古代名人的名字做商标,并不违法。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历史名人进行商业性开发时,需要遵循适度有限、合理使用的原则,不可毫无顾忌地滥用。试想,当“屈原”沦为猪饲料、“汉高祖”沦为糕点或者“李白爱肥肠”这样的牌子出现,不仅丧失了对历史名人的尊重,也不利于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正如有专业人士提出,历史名人是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具有稀缺性和公共性,在大众认识里,每一位历史名人都有独特之处,这是人物性格、文化素养、历史地位、社会贡献等综合性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在对历史名人进行商业性开发时,需要遵循适度有限、合理使用的原则。
为了避免历史名人的形象受到损伤,为了避免公众不正确地认识历史名人,在“历史名人商标”的问题上,相关部门还要有更加积极的作为,对此类商标适用范围加以规范引导,让“历史名人商标”行驶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