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7时42分许
出行早高峰
南京路与曲阜道交口
由西向北左转二车道
第一辆红色小客车突然越过停止线
向左侧车道前方并道让出位置
其后的救护车随即快速驶过
在救护车完成左转的过程中
其他车辆也纷纷减速、停车让行
00:19“我正在送孩子的路上,刚停住车等红灯,就听见后面有救护车警报声音,通过后视镜发现就在我的车后面,赶紧把车并左前方。”杨女士说,她当时没想太多,只是意识到救护车响着警报,一定是去送病人:“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肯定都会避让。”
“天津交警”抖音平台发布视频1小时
网友点赞4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主动让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和其他有紧急情况的车辆。
这种让行行为,不会被视作交通违法!
海河传媒中心今晚报事业部出品来源:天津交警编辑:马立杰
觉得此文有用,就点“在看”支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