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公司应该完善薪酬管理机制
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就《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主要有三方面修改:第一,借鉴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国际组织、境外监管机构针对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制度采取的改革措施,并落实国务院“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要求,充实、完善对证券公司薪酬管理机制的规定,包括:要求证券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反映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的要求,规定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程序,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止付制度,规定证券公司薪酬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删除修改与之相冲突的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内容做细化规定。
第三,强化约束机制和流程要求,包括:明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举行方式和记录方式、强化董事、监事履职的流程要求,修改监事的产生机制,建立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和披露机制,充分细化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