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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现世报的真实案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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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始以来,我们不知在哪个道里造过哪些罪业,也许无量的罪业至今还未轮到受报。如果我们作过虎狼等食肉动物,那杀业就更重了。哪个先报,哪个后报,只有佛菩萨才知道。我们还要知道,作恶不仅只在死后下地狱受苦,当生就会有很大的恶果,这种因果事例如果我们细心观察,生活中随处可见,这里刊载几个杀生现世报的真实例子:

二○○五年二月五日,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五红村何朝甫想吃野味,邀约张孝军与其姐夫张凯一同去山上打猎,在分头寻找猎物时,张孝军见山下密林处有一对绿色的眼睛对视着他,遂扣动了火药枪扳机,只听"砰"的一声,"猎物"应声倒地,跑去一看,却是何朝甫倒在了血泊中,何朝甫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孝军也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了刑。

天津《今晚报》曾报道,一外地夫妻带着个两岁的孩子经营炸鸡买卖,生意还算兴旺。那年冬季,孩子爸爸把刚宰好的几十只鸡炸过后,将热油锅端下来放在身后的地上,转过身去用湿煤压火,没想到穿着开裆棉裤的孩子,走到爸爸身后抱住爸爸的腿,要爸爸抱。这位爸爸头也没回,就掰开孩子的手往后轻轻一推,说了声"去一边玩去"。可能他早忘了放在地上的热油锅,跟着就听到孩子的惨叫声。医院抢救,发现孩子的整个臀部连同生殖器全都炸焦了。虽能保住性命,可落了个终生残废。

自己孩子被油炸正是这对夫妻油炸众生的现世花报,更令人痛苦的地狱果报还在后面,而对于孩子本人来说,则是宿世相同恶因的感召,这就是"同业相感"的道理。有人说这是一时大意造成的,其实不然,当一个人的罪业天天都在增加时,总有一天"水满则溢"恶报现前。

大约是一九九○年的《今晚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

河北省某村一老农,约来了屠宰场的车,当面看牛议价。他要卖掉帮他家干了一辈子农活的老黄牛。他牵着牛走出自家大门,当把缰绳交给买方的时候,老黄牛似乎明白了自己的归宿,回头看了看主人,又看了看牵它的陌生人,突然冲着主人"哞"的一声吼叫,低头用角使劲向老农顶去。这么近的距离,老农连躲的机会都没有,牛的一只角穿透了他的胸膛,又顶在了土墙上。如果不是周围人拽住缰绳死命往回拉,恐怕墙也会被发狂的老牛顶倒了。

说牛发狂,其实不然。被拽回来的牛,甩掉了牛角上的尸体,却站在原地不动,牛鼻子哧哧地喘着大气,两只血红的牛眼紧盯着死去的主人,它并没有去伤害别人。牛终究摆脱不了被杀死的命运,但是这个故事却坚定了我的道心,读者也自会悟出其中的道理。动物除了形体与人不同,不会说人话之外,心性与好生恶死的天性和人都是一样的啊!--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接下来,站在世间法的立场来谈杀生,也就是结束其他有情的生命。譬如,世人为了贪口慾来到餐厅,亲自点了活的鱼虾等傍生有情,请餐厅的人宰杀煮来吃;或者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一起来庆生,所以杀了很多有情,诸如等等,这都是杀生的行为,也就是结束其他有情的生命,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其他有情痛苦身上,实不可取。
  又,傍生与人类一样都各有其五阴身,只因为这个五阴身业报不同,导致傍生与人类的五阴身有所不同。傍生之所以为傍生,乃是牠的模样异于人的模样,而与傍生的模样相同,所以名为傍生。然而,傍生如同人类一样,都非常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喜欢被人宰杀煮来吃。所以古人说得好:“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莲修必读》)因此,当你断了牠的生命时,牠没有能力反抗,内心一定非常恐惧,也会起瞋;因为瞋心的种子含藏在如来藏里,由如来藏带到未来世,未来有因缘的时候,他就会求反报,因而断了你的生命;如此杀与被杀的角色不断的互换与重演,何时才能了呢?所以说,杀生是恶事,不是善事,不应该将自己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而杀有情。
  所以,古人对杀生这一件事心有所感,作了一首偈劝勉大家不要杀生,那就是:“千百年来碗里羮,冤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夜声。”(《莲修必读》)也就是说,因为众生贪著美味而杀生,使得杀者与被杀者所结的冤仇很深,这也是在世间上不断的看到刀兵劫的主要原因。曾有专家统计,中国开国五千年以来,没有战争的时间才一百多年,不到二百年。这不是很清楚告诉大众,战争与杀生有很大的关联。
  既然杀生不是一件善事,可是在社会里常有一些观念非常不正确,不知道这是杀生的问题,也不知道未来要负因果关系。因此,藉著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让大家了解这样作法也算是杀生。譬如,有人主张可以安乐死,认为重病者来日不多,与其让他一直受痛苦,倒不如早一点安乐死,让他早一点死亡,以减轻他的痛苦。又譬如有些西方人,看见动物在痛苦,认为牠获救的机会不多了,于是开枪,或者注射药物将牠杀死,因而提前结束牠的生命等等。这种作法是不正确的。
  一者,杀者或者是基于善心,不想让这些重病者或者这些动物继续受痛苦;可是他没想到,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而已,并没有考虑那些被杀者很可能想活下去,却被安乐死,于心不甘啊,当然会求反报;以前的杀者后来变成被杀者,以前的被杀者后来变成杀者,这样互相杀来杀去,真是可悲啊!
  二者,佛教所说的因果都牵涉到三世,也就是过去、现在、未来世。如果他的业报尚未结束,就让他提前死亡,虽然在某些国家安乐死是被允许的,不会构成杀人杀生之罪;可是在佛教的戒律上,仍然构成杀人杀生的重罪,未来还是要受报的,乃至下堕三恶道受苦。然而这样的道理,很多世间人不知道要负因果关系,所以才会主张安乐死,乃至帮人安乐死;如果这些人知道自己要负因果关系,保证他连想都不敢想,更何况是去作了。--摘自《自杀与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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