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自6月23日起,天津市将实施网上学习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以下简称“学法减分”)。
据介绍,凡持有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人,注册并登录“交管”APP,通过“业务中心”的“学法减分”模块,完成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一次可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参加网上学习,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5分钟,完成学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系统会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进行信息比对,如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将作废驾驶人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列入黑名单库,在本记分周期及随后2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但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其中,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驾驶人,不予受理申请。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相关问题解答
一、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天津参加学法减分?
答:持有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二、学法减分的途径及规则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仅开通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减免记分。机动车驾驶人注册并登录“交管”APP,通过“学法减分”模块,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不少于5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三、学法减分共有几种途径,为什么只开通网上学法减分呢?
答:学法减分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具体分为3种减分途径:一是参加互联网学习考试减免记分;二是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三是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免记分。目前,公安部交管局仅开发了网上学法减分和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现场学法减分模块尚未完成开发。我市交管部门为确保这项举措顺利推广应用,将根据网上学法减分推广情况,总结和完善系统应用程序,适时开通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
四、学习满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一次,那么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申请几次考试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习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一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五、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六、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学法减分”改革措施的误读。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七、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答: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八、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答: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进入下一题后,已答题目不再允许修改、回看。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九、用手机学习或考试的时候接打电话,会影响学习或考试吗?
答:会影响。如果用手机学习和考试的过程中因接打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出当前界面,学习或考试将会被中断。
十、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答: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一是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二是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三是实人认证未通过的;四是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十一、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十二、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该怎么办?
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复核申请仅限一次。
十三、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将作废驾驶人该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将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库;本记分周期及随后2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四、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十五、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来源:今晚报
原标题:《天津“学法减分”来了!这些要点一定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