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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天津打造市内六区新格局这些好政策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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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天津市内六区的产业定位及空间布局,提出打造“一网、三链、四集群”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和“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格局,对海河沿线、南京路、黑牛城道、陈塘、光荣道、南开天南大等地区提出了明确的发展定位,并提出了12项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产业定位

一网、三链、四集群

立足市内六区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聚焦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设计服务、健康服务、高端商务、智能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一网、三链、四集群”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一网”

打造高能级现代商贸网络体系

加快建设海河国际商业中心,聚合商业优势资源,汇集国际时尚品牌,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重点将滨江道—和平路建设为金街高品位步行街,打造国际一流的消费新地标。

发展无人销售店、智能零售、“跨境电商+海外仓”等零售模式,鼓励发展买手店、定制店等体验式业态。

做特做深文化、餐饮、古玩、欧陆风情等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做优做厚后街经济。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高水准建设一批富有天津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三链”

航运服务特色链、会展经济特色链、健康产业特色链

航运服务特色链

打造航运总部、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文化创意、航运信息与咨询、航运物流等要素集聚的高端航运产业特色链。

依托天津漕运文化及特色风貌建筑,将航运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发展航运文化创意产业。

会展经济特色链

在市内六区打造梅江会展中心、国家会展中心的功能承接区,加快配建高档酒店、商务楼宇以及交通、文娱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吸引国际会展行业组织和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创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创意设计、民族风情等特色展会。

健康产业特色链

重点发展医疗服务、中医治未病服务、健康养老养生、健康管理与信息化、体育健身休闲、健康保险等大健康产业。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服务机构承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医疗服务。推进河东区、南开区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试点建设,探索社区和居家养老新模式。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增加中医药保健和养生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四集群”

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商务服务产业集群、设计服务产业集群、智能科技产业集群

金融服务产业集群

打造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重要承载区,提升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

商务服务产业集群

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鉴证类、咨询类、评估类、认证类、经纪类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类等高端商务服务产业链。

设计服务产业集群

壮大专业化技术服务规模,集聚大型设计企业总部和机构,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打造“北方设计之都”。

智能科技产业集群

加快构建智能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

空间布局

一核、三带、六园区

坚持高位对标先进城市,以资源禀赋、重大功能设施和产业生态引导优化服务业布局,推动功能再造、形态重塑和产业重构,打造“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格局。

“一核”

提升市内六区核心商务区品质

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主要涵盖洋楼经济区、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金融服务集聚区三个功能节点。

洋楼经济区,整合盘活洋楼资源,深挖五大道、意式风情区文化底蕴,提升功能品质,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总部或地区性总部(功能性中心),塑造“一楼一品”、“一楼一特色”的城市风貌,彰显城市韵味,打造洋楼经济总部标志区。

“小白楼+远洋大厦”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吸引大型航运企业总部和经纪、公估、法律、会计、船舶检验等航运金融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搭建北方航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端航运要素集聚。

“解放北路+友谊路”金融服务集聚区,重点引进和培育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互联网支付、征信及信用评级、动产融资服务、金融要素交易、离岸金融等金融新业态,搭建全要素的金融专业服务体系。

“三带”

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

主要涵盖海河沿线的西站、古文化街、天津之眼—天津站、津塔—津湾广场、海河东岸、天津湾六个功能节点。

西站地区,打造商贸商务、商旅文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枢纽经济区。古文化街地区,打造以天津民俗民风、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主题的“津门故里”特色文化展示体验区。

天津之眼—天津站,打造国际化商务休闲域外文化旅游特色区。

津塔—津湾广场,打造承接京冀总部型企业、中央企业总部的高端商务区。

海河东岸地区,打造文化创意、商贸商务与生活服务综合发展区。

天津湾地区,打造集城市公园、休闲购物、游艇娱乐等于一体的滨水休闲商贸区。

南京路高端商务发展带

主要涵盖南京路和平区地段、海光寺地区两个功能节点。

南京路和平区地段,以国际大厦、津汇广场、世纪都会、现代城二期等为载体,引进和培育承接国内外业务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深耕会计、审计、法律、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等优势行业,积极发展评估、信用、人力资源服务等潜力行业,打造天津高端商务服务业集聚区。

海光寺地区,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加速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等现代金融汇聚,积极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优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打造融合科技金融、服务外包聚集的生态集聚区。

黑牛城道产业融合发展带

主要涵盖新八大里、文化中心、奥体中心三个功能节点。

新八大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引进京冀现代服务业企业,打造展示城市新形象的夜景灯光秀,建设集高端服务、高端消费与优良生态于一体的现代生活商务区。

文化中心,加快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端文化企业,提升文化演出博览、广告传媒、影视制作、休闲旅游等功能,打造成为集文化展示与传播、休闲娱乐、商业购物于一体的城市名片。

奥体中心,依托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天津体育馆、奥林匹克游泳跳水馆等载体,重点发展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购物等体育健康产业,打造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旅游观光、休闲购物等于一体的体育休闲中心。

“六园区”

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依托创新大厦、大都会天汇中心等载体,重点发展外包、咨询、猎头、国际业务和培训等业务的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支持高端制造、IT、智能科技等行业大型企业建立企业大学或企业培训基地,探索与国际一流商学院合作模式,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高地。

河西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

做大做强“北方设计联盟”,围绕港口、航道、市政、工业设计、水利水电、水生态环境等核心领域,建设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运维管理、基于“互联网+”的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产业链,打造“北方设计之都”核心区。

南开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

推进“启航湾”创新区建设,集聚关键技术、创新人才、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投资基金、科技中介等创新资源,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打造知识创新型服务经济集聚区。

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重点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研发服务、检验检测、军民融合等业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基地。

河东金贸产业园区

重点依托电力工程技术自主创新产业园和智能电气创新园,大力引进能源、电气、科技服务等领域企业总部,以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电力建设为核心,推动研发设计机构、科研院所、检验检测中心等高端资源集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区。

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充分挖掘利用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资源,依托科技招商展示服务中心、巷肆创意产业园、中车津浦产业园、诺德产业园和张兴庄产业园等载体,搭建文化创意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做精做优“天津国际设计周”品牌,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影视、咨询策划、数字视听等业态,打造全市文化创意数字产业高地。

支持政策

(一)充分发挥好全市相关领域市级专项资金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对市内六区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凡是符合本指导意见产业导向且按空间布局进入集聚区的,各相关领域市级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引导高端服务业加快集聚发展。

(二)制订支持洋楼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知名企业家入驻。对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给予房租补贴等奖励政策;对知名企业家,为其配置小洋楼作为寓所或工作站。

(三)大力吸引内资企业总部落户,明确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补助金额和工作流程等,促进各类中央企业、民营企业总部集聚。

(四)完善跨区域企业税收分配制度,以外地来津的增量税源为重点,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且区级税收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事业单位,经认定后,将企业缴入注册地的区级税收按议定比例划转至经营地。

(五)鼓励利用存量工业厂房支持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对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场地,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类型使用土地5年过渡期政策。

(六)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经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七)在满足规划及相关配置标准规定配置的停车泊位基础上,鼓励建设用地中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的公共停车泊位,所兼容的公共停车泊位可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

(八)建立由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办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动会商机制,对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发展新产业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

(九)对新设立或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相应补助;对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给予一定奖励。

(十)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投资方条件限制,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放宽本市人才中介机构的外方合资者股比限制。

(十一)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对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推动京津冀医师多点执业。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模式进入康复、护理、养老等细分领域。

海河传媒中心今晚报事业部出品来源:天津政务网编辑:涂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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