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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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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3号)精神,请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自愿选择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年12月31日前,到巴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保险接续窗口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扫
  源:巴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曹春雷


  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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