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年6月11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元调整为元,上调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元调整为元,上调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39元,上调0.13元;92号汽油6.89元,上调0.14元;95号汽油7.28元,上调0.15元;0号柴油6.53元,上调0.14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海河传媒中心出品
今晚报记者王绍芳
编辑:杨佳湲
觉得此文有用,就点“”支持吧~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