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本市税务部门获悉,年前三季度,天津市有26户次企业的境外投资者顺利享受到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累计扩大在中国投资金额28亿余元,涉及税款近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年企业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户数和金额分别增长了24%和86%,政策落实效应明显。
据悉,今年以来,为帮助外资外贸企业应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天津市税务局积极创新举措,从落实政策与办税便利化等多个方面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此次成功办理递延纳税备案业务,集团享受了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余万元,这将对未来蓝月亮集团旗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分配利润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有较大的鼓励作用。”天津蓝月亮集团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表示。
天津市税务局全面落实递延纳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者持续扩大在津投资。一方面,从年起连续三年针对《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大于零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递延纳税政策宣传,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全部知晓政策,确保政策宣传%覆盖。另一方面,为了帮助企业弄懂政策内容,熟练掌握优惠享受程序,全市税务部门通过对重点企业走访,为意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纳税辅导,答疑惑、解难题。编写《致境外来津投资企业的一封信》、制作《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税政策范围十问十答》宣传资料,让政策直通企业。
“回复很及时,办理很方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