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信访局和天津市信访办有关指示及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经区防控指挥部分管领导同意,全区各级各单位信访部门于5月10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按照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须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个人防护。来访群众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且做到:1、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2、进行“津门战疫”扫码,3、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4、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来访群众,请及时就医,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二、防止人员聚集。来访群众按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接访中心,间隔一米以上排队登记,进入接待室反映问题的人员不超过2人。多人反映同一诉求,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觉离开并返回当地,降低感染风险。
三、提倡通过“网、信、电”反映诉求。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人员接触感染疫情,希望广大群众通过“天津信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