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今晚报」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日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做好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年9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此次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将通过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