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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想说诗人金倜人民资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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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扬州日报」

他童年时曾在一个叫乌金的村子里生活过,他在诗里写到过它。这个村名和他诗歌的特质有某种相似,我从他的诗里常常能读出乌金才有的光泽和乌金落地时发出的音响,我觉得那是诗人的灵魂在歌唱。

□王慧骐

今晚给自己找一个喝酒的理由:为老友金倜当选为兴化作协主席祝贺。别小看了这个主席的含金量,因为这不是别的地方,是在兴化,从郑板桥到毕飞宇、庞余亮,兴化有太多厉害的文人,所以当这个主席,必须得有两下子。胡子(金倜用过的笔名。我注意看过,他有络腮胡,但平时剃得溜光)在兴化,具体说在兴化作家们的眼里,应当是个众望所归的人物。

金倜首先是人好,对朋友尤重感情。他和毕飞宇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两人像兄弟似的玩了几十年。毕飞宇写小说,金倜写诗,金倜的诗和毕飞宇的小说一样棒。外面当然更多的人知道毕飞宇,可毕飞宇却知道金倜有多优秀。大约十几年前了,金倜有一次来南京,我在报社附近一家高邮人开的小馆子请他吃饭。金倜跟我说,他想带一个同学一块来,我问是谁?金倜说毕飞宇,我说当然可以。

我认识金倜也有些年头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风流一代》杂志做编辑,他把自己当时写得最满意的散文诗寄给我,被我拿来做了刊物的卷首语。也是在那几年里,有一回他去安徽芜湖参加新闻界的一个围棋赛,好像得了较高的名次,奖品是一幅生肖牛的铁画。赛程结束他由芜湖乘船来南京,特地弯到我当时的租住地来看我。听说我女儿属牛,他极慷慨地把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奖品转送给了我女儿(那会儿她才三四岁吧)。

这些年,兴化去过不少次,每一次去,金倜都会热情款待。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他家里,天气蛮冷的一个中午,他做了一大盆青菜烧斩肉端到桌上,味道实在好极了。这顿饭记不清是哪一年了,但能肯定的是,那是我一生里吃过的最美的一盆狮子头。

金倜在扬教院读书时就开始写诗,写了有三十多年,其数量总在一两千首,或还不止,照道理他完全可以出十本二十本诗集了,可他没有。我感觉这是一只特别爱惜自己羽毛的鸟,而且每一次飞行,他都会找一条先前没飞过的路线。他不喜欢重复自己,不愿意在某一片天空久留。他童年时曾在一个叫乌金的村子里生活过,他在诗里写到过它。这个村名和他诗歌的特质有某种相似,我从他的诗里常常能读出乌金才有的光泽和乌金落地时发出的音响,我觉得那是诗人的灵魂在歌唱。

还记得多年前他为一位早逝的诗友编织过一簇充满深情的花环——连续六年,每至清明这一天他都会续写一章。这组总题为《怀念》的散文诗,其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和我们所熟知的“斑竹一枝千滴泪”的典故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

金倜在诗里写过父亲、祖父,好像还有外公,这让我突然想起早两年有一次回扬州参加我高中时的班主任许白虹老师的八十寿宴。许老师是正宗的兴化城里人,席间我们谈到了金倜,他以一种特别欣赏的口吻对我说,金家在兴化是个望族,大户人家,书香门第。这样的描述其实给了我们一把打开金倜其人其事的钥匙,也印证了苏东坡老先生在《三槐堂铭》里阐述的观点: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今年春天的时候,金倜以他一以贯之的刚劲的笔触给我签赠了他最新出版的诗集《跫音》,我接到书后最先阅读的是他充满灵性的女儿金旸为他写的序。一个可以为父亲著作写序的女儿,对一个父亲来说,这样的成功是让天下男人都艳羡不已的。金倜对这件事在书的后记末尾有一句轻描淡写的记录:“感谢我的女儿为我写序,以今生父女之情,掩饰了我诗歌的不足。”自谦里我以为包藏着太多的骄傲——为有这样的女儿。而金旸的序恰恰就抛开了所谓的“父女之情”,完全从精神层面深入探讨时代及其成长环境对一个诗人的影响。称父亲的“每一次旅行,都是一次彻底的出离,而每一次书写,都类似于一次朝拜”,认为诗人金倜“追随着自然之母,是那些溪流山谷、花草树木忠实的歌者”“选择以诗歌镇痛,以文字濯洗,另辟一个世界”。还进一步评价说,“从有关乌金村的描写中,我不仅看到了构成父亲人格的全部元素:河流、树木、芦苇丛、炊烟,还看到诗歌如何令一段记忆、一个地方获得真正的尊严”。在阅读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全然忘记了序者与被评论者之间的关系,而分明在读一篇公允、冷静且颇具深度的诗歌评论。金倜是一个单纯而纯粹的诗人,让女儿为之作序,便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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